各教学系(部):
根据《潍坊教育学院关于加强骨干教师梯队建设的意见》,经学院研究决定,本周开始组织开展我院第二届教学名师和第二批三级骨干教师梯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方法与步骤
1.报名
(1)符合教学名师或三级骨干教师梯队评选条件的教师由本人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由系(部)考核小组考核和民主评议后,择优向学院推荐。推荐工作实行本单位推荐和面向全院推荐相结合。
(2)被推荐人需提交近两年来所发表的文章或文章被转载、复印的刊物原件以及出版的教材和已被认定的科研成果,教师所在系(部)提交被推荐者较为详细的教学质量评估材料,同时,要对被推荐教师的教学特色和贡献做出客观评价。
(3)各系(部)将《潍坊教育学院教学名师申请表》和《潍坊教育学院三级骨干教师申请表》于2006年11月17日前报人事处。
2.由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进行评审。
(1)参评资格认定。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确定候选人员,并向全院公示。
(2)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对申报人员进行听课。
(3)面向全院展示候选人员的有关材料(申请表、备课本、编写的教材、教改成果、科研成果、精品课程、已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等)。
(4)在相关范围内,组织学生对候选人进行测评推荐。
(5)被确定的候选人员向全体教师介绍其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改革成果贡献和教学改革新思路。
(6)全体教师对候选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同意票数须达到投票人数的三分之二才能进入评审委员会最终评审。
(7)评审委员会综合各方面情况,科学、公正地评出结果。
3.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经院党委研究认定批准后正式发文公布。反馈情况报学院人事处。
本届教学名师及三级骨干教师评选活动必须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使同行认可、学生认可、学院认可,保证评选质量,宁缺勿滥。
二、评审委员会的组成
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评审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 任:李 琳
副主任:张化一 丛建国
成 员:那菊华 吴振林 衣学娟 郎 静 李朋熙 潘克旺
孙佃永 朱全庆 张松涛 吴建华
三、要求
组织开展教学名师和三级骨干教师的评选表彰工作,是激发我院教师创造性地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教学名师和三级骨干教师的推选工作。坚持标准,创造条件,使更多的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脱颖而出。
附1潍坊教育学院教学名师申报表
附2潍坊教育学院三级骨干教师申报表
人事处
2006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