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骨干教师梯队建设的意见

作者: 时间:2006-11-16 点击数:

潍坊教育学院文件

潍教院政发[2006]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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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教育学院关于加强骨干教师梯队建设的意见

(2006年11月12日 )

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打造办学品牌,促进实现“建设创新型学院,培养发展型人才”的办学目标,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适应高职人才培养工作的骨干教师队伍,结合学院实际,现对加强我院骨干教师梯队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荐选拔程序

1.拟申报教学名师、教学带头人、中年教学骨干、青年教学能手者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并提供近两年内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的原件及有关教学文件。

2.各系(部)成立由有关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3-9人),负责本系(部)中年教学骨干、青年教学能手申报者的审核推荐工作。

3.教学名师、教学带头人候选人由院评审委员会(专家组)和所在系(部)考核小组两级推荐。

4.人事处、教务处、教学督导研究室联合审核候选人的材料,并组织考核候选人的教学业绩情况,根据积分提出初选名单,报院长办公会审议。

5.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经院党委批准后正式发文公布。

6.教学一线中层干部只参加名师评选,授予荣誉称号,不享受相关待遇。

7.非一线教师,不参加骨干教师梯队选拔。

二、选拔条件

(一)教学名师选拔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受聘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学、科研成绩特别突出者,职称限制可适当放宽。

3.积极承担两门以上主要课程的教学。近两年来,每年都创造性地完成学院所分配的教学任务,达到系(部)平均工作量。

4.在理论教学与实践技能教学中,基本形成了比较稳定、鲜明的特色或风格,并且在学院和系(部)组织的评教中,这种特色和风格能够得到大部分学生和教师的肯定和认可。学生评价优秀率在90%以上。

5.坚持围绕教学改革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并取得明显成果。近两年来,主持院级以上精品课程建设或示范专业建设,并取得公认的成绩。

6.近两年,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专业学术论文,或主编专著或教材1部(本人撰写部分10万字以上),或主持一项省级立项科研课题。艺术类专业教师至少在国家级刊物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1篇以上专业学术论文。

7.具有创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学院校内实践实训新理念,积极参与新的实践实训模式的创建;在学生发展能力、技术能力和就业能力的培养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8.近五年内,未出现1、2级教学事故。

(二)教学带头人选拔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思想觉悟高,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治学严谨,学术民主,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原则上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是骨干教师。

3.具备双师素质,专业基础扎实,知识面广,能够把握专业发展方向。主持或参与新专业的申报及评估工作,制定专业发展规划、教学大纲。学年工作量达到本系(部)教师平均工作量以上。

4.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有明确稳定的1—2个研究方向,曾主持院级以上科研立项课题;主持院级以上精品课程的建设。

5.近两年内,取得以下教学、科研成果:

(1)教学方面

每学年必须主讲1门以上本专业主干课程,开设30学时以上的选修课或讲座,达到本系(部)平均工作量以上,教学效果考核优秀。指导1门以上专业课的实践实训实习。

(2)科研方面

必须取得下列两项中一方面的成绩。

①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专业学术论文,或主编专著或教材1部(本人撰写部分10万字以上)。艺术类专业教师至少在国家级刊物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1篇以上专业学术论文。

②获得市级二等以上科研成果奖(第一位获奖者),艺术类教师获得专业协会颁发的省级二等以上作品奖。

6.尽职尽责地完成各项教学工作任务,严格执行教学工作规范,三年内未出现1、2级教学事故。

7.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省级科研成果奖、省级以上精品课程主持人者,职称、科研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中年教学骨干选拔条件

1.具有较强发展潜力的专业教学骨干,在本专业教学中有创新思路,能够根据专业发展开发课程资源。勤奋务实,敬业爱岗。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是青年教学能手,具备双师素质。

3.积极参与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工作,协助落实专业发展规划,积极参加专业方向的调整、新专业的申报、评估及建设工作。

4.近两年内,取得以下教学、科研成果:

(1)教学方面

认真落实人才培养方案,主讲本专业1门以上主干课程,教学工作量达到本系(部)平均工作量以上,教学测评满意率在90%以上。积极指导所任课程的实践实训实习。

(2)科研方面

必须取得下列两项中一方面的成绩。

①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以上专业学术论文,或参编教材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②获得市级三等以上科研成果奖(第一位获奖者),艺术类教师获得专业协会颁发的市级二等或省级三等以上作品奖。

5.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省级科研成果奖、省级以上精品课程主持人者,职称、科研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青年教学能手选拔条件

1.进入学院工作三年以上,年龄未满36岁的一线教师。爱岗敬业,谦虚好学,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积极参加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得到同行和学生的肯定,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3.近两年内,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以下成果:

(1)教学方面

主讲1门课程,工作量达到本系(部)平均工作量以上,教学测评满意率在85%以上。能够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信息技术独立制作教学课件并应用于教学实践;积极指导所担任课程的实践实训实习,并取得显著成绩。

(2)科研方面

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参编教材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或主持一项教改项目或课程建设项目。

★对骨干教师梯队成员任职条件要从严掌握,宁缺毋滥。

三、职责

(一)教学名师职责

1.教学中认真落实学院打造毕业生品牌特色和培养“名生”群体的理念,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发挥示范作用。

2.任期内创造性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达到本系(部)平均工作量,确保质量与效益。

3.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每年都有新的教学改革成果及相应的总结材料。

4.积极参与精品课程、示范专业建设和教学文件建设,主动承担相应任务,并做出成绩。

5.任期内每年至少开出一门受学生欢迎的选修课,作一次有影响力的学术讲座,并在全院范围内举行一次高质量的示范课。

6.任期内至少公开发表有一定水平的专业学术论文2篇,其中有一篇发表在省级以上刊物;或者有专业学术论文被国内外的刊物转载或复印;或者承担一项省级及其以上部门下达的立项课题。

7.指导2名青年教师的教学与科研,并取得成效。

(二)教学带头人职责

1.教学中认真落实学院打造毕业生品牌特色和培养“名生”群体的理念,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发挥带头作用。

2.任期内创造性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达到本系(部)平均工作量以上,并确保质量与效益。

3.积极带领本专业教师在理论和实践教学方面进行改革,并取得显著成果。

4.积极承担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文件建设,主动承担相应任务并作出成绩。

5.积极参加精品课程建设,承担省级精品课程建设任务,是院级精品课程或省级精品课程的第一主讲人,并有相应的总结材料。

6.积极开展专业教学研究。任期内,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出版专著或统编教材一部;承担或参与一项省或市级立项课题。

7.指导1—2名青年教师的教学与科研,并取得成效。

(三)中年教学骨干职责

1.教学中认真落实学院打造毕业生品牌特色和培养“名生”群体的理念,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发挥骨干作用。

2.任期内创造性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达到本系(部)平均工作量以上,并确保质量与效益。

3.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创新实践实训模式、方法,课堂教学有创意、有个性,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

4.积极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文件建设,主动承担相应任务并作出成绩。

5.积极承担精品课程建设任务,是院级精品课程或省级精品课程的第二主讲人。

6.有自己独立的教科研课题,并承担院级以上课题研究;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2篇。

7.指导1—2名青年教师的教学与科研,并取得成效。

(四)青年教学能手职责

1.任期内出色地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不低于本系(部)平均工作量,并确保质量与效益。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发挥表率作用。

2.积极参加院系(部)组织的教学改革活动,具有良好的课堂教学效果(包括实践实训)。

3.积极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开展教学研究,在院学报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

4.积极深入到学生之中,与青年学生谈心交心,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四、待遇

1.对评出的教学名师、三级骨干梯队教师,由学院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2.教学名师每月享受教研津贴220元,教学带头人每月享受教研津贴150元,中年教学骨干每月享受教研经费100元,青年教学能手每月享受教研津贴70元。

3.在任期内,学院每年为教学名师、教学带头人提供1—2次参加国内专业学术会议的机会;中年教学骨干、青年教学能手优先推荐参加国内专业学术会议或相关培训。

4.获得上述荣誉称号的教师,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分别给予相应加分。在《潍坊教育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竞争上岗实施意见》中予以体现。

五、管理

1.学院成立骨干教师评审委员会负责骨干教师梯队的评选工作。

2.骨干教师梯队实行动态管理,任期两年,到期荣誉称号及待遇自动取消。

3.学院建立骨干教师梯队业绩考核档案。每年度由人事处牵头,对骨干教师梯队成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做出评价意见。第一年度考核评价不合格者,取消相应资格;第二年度考核评价不合格者,扣发半年教研津贴,并只能参加隔届评选。

4.实行教学质量一票否决制。已评出的教学名师、教学带头人、中年专业骨干和青年教学能手,在任期内,若发生二级以上教学事故或出现与有关条件不符行为者,经学院研究后,取消其荣誉称号及相关待遇。

5.任期内,到达退休年龄者,从办理相关手续的下月起停发教研津贴;申请调出者,从申请之日起停发教研津贴;连续两学期达不到系(部)平均工作量者,或在省级统考中成绩位居后几位者,视情况决定取消其荣誉称号或降低相关待遇;因公离岗半年以上,或因岗位变动不在一线工作,或提拔为中层干部者,任期内保留荣誉称号,但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主题词:教师梯队建设 意见

潍坊教育学院党政办公室 2006年11月12日印发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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