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支部):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业,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今年教师节期间,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向上级部门推荐山东省优秀教师、山东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同时,表彰一批潍坊市优秀教师和潍坊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选意见如下:
一、评选和推荐名额
今年市教育局下达我院向上级部门推荐的名额为,山东省优秀教师1名,潍坊市优秀教师1名,潍坊市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各党总支(支部)按照评选条件在全院范围内分别按1:2的比例推荐。教学口党总支(支部)推荐省优秀教师和市优秀教师(其中优秀教师只能推选本单位1名教师);行政口党支部推荐省优秀教师和市优秀教师要从教学一线按比例推选。
二、评选和推荐范围
山东省优秀教师、潍坊市优秀教师的推荐和评选对象为一线专任教师;潍坊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和评选对象为院级领导。已获得上述荣誉称号人员不再参加同级称号的推荐和评选。
三、评选和推荐条件
山东省优秀教师、山东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潍坊市优秀教师、潍坊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和评选的基本条件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模范履行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五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精品课程建设、品牌创建、各类省级以上统考或考试、指导学生参加高层次技能比赛等方面成绩突出;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者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4.在学院管理、服务和建设方面成绩突出。
四、奖励方式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教师节期间,省、市将发布表彰决定,对获得相应荣誉称号的教师颁发证书、奖金。
五、工作要求
(一)山东省优秀教师、潍坊市优秀教师和潍坊市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工作一并进行。
(二)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评审,认真把关。各单位要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广泛宣传推荐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充分发扬民主,做到民主评选,公正推荐,保证推荐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学院将推荐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3天。
(三)各单位推选结果,于26日下午下班前报人事处。
备注:
2007年潍坊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李琳
2007年山东省优秀教师杨世诚
2007年潍坊市优秀教师吴振国
200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