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外出申报审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7-22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科学应对当前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发展态势,保障教职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校园疫情发生和传播风险,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外出申报审批,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离开潍坊。

二、对外出目的地是中高风险地区或需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有关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分类名单以各省、市、自治区官方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从严审批。

三、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开潍坊且目的地是省内的,严格按照学院考勤管理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条及时交组织人事处备案。目的地是省外的须由个人至少提前1天提出申请,填写《教职工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审批表》,经所在单位、职能部门、分管院领导签字审批后交组织人事处备案并向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四、外出人员在外出期间必须加强自我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避免在人员集聚区长时间逗留、不与无关人员接触,外出期间要严格遵循途经当地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

五、省外返回驻地人员,返回后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组织人事处和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按要求自觉做好隔离及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等相关工作,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符合条件后,经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后方可返校,返校后第一时间向组织人事处报备。

六、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外出申报审批制度,及时向职能部门和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教职工外出返回信息,并将相关报批资料留档。


附件:教职工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审批表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2020511




附件:

教职工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审批表

姓名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目的地(省、市、区)


应急联系人


应急联系人电话


目前健康状况

□健康,无症状

□其他(详细写明)

现住地址(具体到区、街道、小区)


外出理由


计划外出及返回时间(年--日至年--日)


外出交通工具

□自驾□长途汽车(班次)

□飞机(班次)□火车(车次)

途径路线


所在单位意见:

签字:

职能部门意见:

签字:

分管领导审批意见: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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