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工程职业学院退休教职工活动中心室内文化装饰装修改造采购公告
一、工程名称:退休教职工活动中心室内文化装饰装修改造采购项目
二、工程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玲珑山南路4139号
三、采购控制价:23000.00元
四、工程做法
1、现场踏勘测量尺寸,出装饰装修改造效果图与施工图纸。
2、使用不少于1厘米厚度的防阻燃PVC加PET水晶片对墙面进行装饰装修改造,使用环保胶水等辅助材料进行固定。
3、书架:使用ENF级环保生态板,依据尺寸切割封边,现场木工组装安装上墙。
4、施工期间各分部分项工程样板先行,各工序施工完成后,报建设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施工工序。
五、材料
由承包方负责材料采购,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简称国标),所有材料必须由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因承包方使用的材料等问题而导致出现质量等问题的,承包方应及时无偿完成整改。
六、报价所含内容
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风险费、卫生清洁费、防冻等所有措施费用、竣工清理费等及一切与工程施工相关的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工程项目中未表述详尽应包含的内容即为包含,请报价时一并考虑,不再追加以上工程项目相关的各项附属内容和附件、运输及人工费用等。投标报价前必须到现场勘查。
七、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不得转包、分包。
八、结算办法
按报价据实结算。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整套并符合工程验收等要求的施工资料、档案资料、竣工资料,否则发包人拒绝付款。如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九、质量及保修期
承包方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规范和有关规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二年 ,二年内质量出现问题承包方免费保修。承包方应当采取保护措施,施工中若出现施工工艺、材料质量等问题,或损坏、破坏原有房屋结构及周边环境等问题的,承包方应及时无偿整改和修补,并处承包方罚款200-500元/次。
十、投标资料
建筑装饰公司或建筑装饰工程队(携带身份证,资质证明,复印件盖章有效);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投标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一并密封在档案袋中(材料不全视为废标),封面注明公司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须提前密封好,不密封视为废标。证件不全、取消投标资格。
十一、安全责任
施工中发生的一切风险或责任事故等,由承包方负责并自行解决。
十二、注意事项
因承包人或该工程造成有关投诉、上访、经济纠纷等,且给发包人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承包人违约处理,并按涉事(案)资金的双倍缴纳罚款。
若出现未按规定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于学院绿化带或学院其他区域,每次处罚合同金额的5%以上。
承包方不准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果因拖欠引起农民工投诉等的,学院将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后果自负。工程竣工报审时,不得故意虚报工程量,如有发现将严肃处理,不得参与发包方其他工程招投标和建设。中标后及时提供进场人员信息。
施工过程中若出现损坏学院原有道路、树木及设备设施,必须无偿恢复原状,如若无法恢复,必须照价赔偿。
十三、中标原则
投标单位4家以下(含4家)采用低价中标原则。(投标价不低于投标控制价的70%;相同报价,以施工技术方案优者为先)。
投标单位5家以上(含5家)采用平均值中标法(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取平均值,最终以最接近报价平均值的单位中标)。
十四、废标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
1、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法人均为同一人的,取消投标资格;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互相混装的,取消投标资格;
3、所有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资料都将不再接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资料的,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或其委派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现场参加投标,未到现场或投标未结束中途离开的,视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按废标处理,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投标;
5、若投标人响应文件中出现分项报价和总价不一致的情况,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按废标处理;
6、响应文件材料不全视为废标;
7、响应文件不密封视为废标;
8、所报单价胡乱填报或明显与市场价差异较大,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后视为废标;
9、施工技术方案雷同(重复率大于80%及以上)的,取消投标资格;
10、有效投标人少于3个,宣布流标,本次采购终止。
十五、工期
该工程工期为3天,遇特殊天气顺延,工期每延误一天扣除合同价款的0.5%的违约金。
十六、投标时间
投标时间:2024年12月13日上午10点
地点: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海岱阁610会议室
十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536)3222369
附件1:报价单
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